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(of)設施,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(hour)設計、同時(hour)施工、同時(hour)投産使用(use)。防治污染的(of)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(of)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,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(born)産或者使用(use)。
驗收的(of)項目主要(want)包括四個(indivual)方面:
1.廢水處理設施建設、運行情況,排放是(yes)否達标。
2.廢氣處理設施的(of)建設、運行情況及廢氣排放情況。
3.噪聲防治設施的(of)落實情況。
4.固體廢物的(of)儲存場所是(yes)否規範,處置是(yes)否符合規定等
驗收條件
1、已完成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(born)産設施登記(租用(use)廠房除外)
2、生(born)産設施完成安裝、調試、試運行,符合生(born)産要(want)求;危險場所、危險設施和(and)設備上設置了(Got it)明顯的(of)安全警示标志
3、制定了(Got it)企業安全技術操作(do)規程和(and)各項安全生(born)産管理規章制度
4、完成廠長經理和(and)安全生(born)産管理人(people)員的(of)安全管理培訓;完成安全生(born)産責任人(people)的(of)任命;完成了(Got it)員工上崗前“三級”(廠級、車間級、班組級)安全培訓和(and)全員安全培訓
5、所有特種設備均取得了(Got it)質監局頒發的(of)特種設備使用(use)登記證;特種作(do)業人(people)員持特種作(do)業操作(do)資格證上崗